为充分展示新发展阶段税收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税收新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决定与东北新闻网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即日起面向全省税务系统和各级新闻媒体征集优秀涉税新闻作品,欢迎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

二、征集对象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各媒体刊播的原创涉税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三、作品类别

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

通讯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广播电视类: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图文稿件字数在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视频作品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5分钟,格式MP4。

(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非商业性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五、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另每类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由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和东北新闻网联合向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杂志以及东北新闻网予以刊载。

六、投稿方式

(一)单位报送:辽宁省税务系统内以市局为单位进行报送,每类作品限报2件,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填写《2021年“辽宁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所有作品原稿电子版或视频原文件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个人报送:参评媒体记者填写《2021年“辽宁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作品原稿电子版或视频原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每个作品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命名,示例:消息类《税务部门优化服务举措落实减税降费》。

投稿邮箱地址: 5779545@qq.com

联系人:宋长春

联系电话:024-23187042

 

附件:2021年“辽宁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doc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