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1〕2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引导作用,重点聚焦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进一步推进科技和产业融合,为辽宁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二、网上申报
辽宁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已开放,请申报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按照省奖励办《通知》有关要求,务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以便于后续审核和修改完善,并请申报单位指定专人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沟通。
三、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市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质量,市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1、形式审查。请申报单位将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对应奖种)纸质版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一并简单装订,不要另加封皮),务于6月30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市政府B座11楼1114房间),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将申报单位公示截图发至cgk2910899@163.com。
注:形式审查纸质版提名书可从申报系统中直接生成打印,也可用电子版提名书直接打印(内容必须一致)。
2、专家评审及公示。市科技局将视全市疫情发展情况,采取会议答辩或函审的形式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论确立拟提名项目及奖种等级,并在锦州市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具体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锦州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王广禄 0416-2910899 13704966383(微信)
电子邮箱:cgk2910899@163.com
通讯地址:锦州市市政府路68号B座1114房间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锦州市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总体安排.docx
附件3: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6日
锦州市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总体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6月16日-6月30日 |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
7月1日-7月3日 |
对申报项目材料形式审查 |
7月1日-7月4日 |
申报单位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
7月5日-7月6日 |
组织专家评审 |
7月8日-7月14日 |
公示、项目考察 |
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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