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局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填补上游基础研究和下游企业产品生产之间创新链的空白, 培育新兴产业、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产业核心竞争能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化整合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合格的转为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2.新认定一批市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均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原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申报市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
3.统筹布局一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由驻锦高校或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国内一流高校院所,聚焦市“8+3”产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开发和创新合作,实施重大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平台依托单位(主导平台建设的单位为平台依托单位,其他为共建单位)组织填报申请书。所有资料一律按A4纸标准大小提供,按照申请书内容顺序装订,于8月24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至依托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
5.县(市、区)科技部门对推荐平台申报材料初审后,于8月28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财务科。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市(中、省)直部门直报市科技局。
6.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规划科,联系电话3880345,联系人李立秋13604969546(微信同)、王广禄13704966383(微信同),邮箱jh3880345@163.com。
附件:1.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申请书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