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0〕1号)和《关于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辽宁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已正式启用,请申报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按照省奖励办《通知》有关要求,务于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以便于后续审核和修改完善,并请申报单位指定专人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沟通。
二、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市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质量,市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1、形式审查。请申报单位将2020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对应奖种)纸质版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一并简单装订,不要另加封皮),务于3月20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市政府B座11楼1114房间),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将申报单位公示截图发至jz2910899@sina.com。
注:形式审查纸质版提名书可从申报系统中直接生成打印,也可用电子版提名书直接打印(内容必须一致)。
2、专家评审及公示。市科技局将视全市疫情发展情况,采取会议答辩或函审的形式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论确立拟提名项目及奖种等级,并在锦州市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具体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锦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李俊威 0416-2910899 13841670505(微信)
电子邮箱: jz2910899@sina.com
通讯地址:锦州市市政府路68号B座1114房间
传 真:3872156
锦州市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
总体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5-20日 |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
3月20-22日 |
对申报项目材料形式审查 |
3月20-23日 |
申报单位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
3月24-25日 |
组织专家评审 |
3月27日-4月2日 |
公示、项目考察 |
4月3日 |
提名推荐 |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