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进一步推进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建设,按照《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辽科办发〔2021〕14号)和《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家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部署安排,特别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提供科技创新公共政策、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重点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产业经济、航空航天、东北亚科技交流合作、粮食安全、公共安全、战略规划等领域,择优选聘智库专家(重点支持中青年专家)。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智库专家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软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软科学研究能力,熟悉上述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工作业绩,且熟悉实践情况及相关政策; 

  4.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有擅长领域的专业积累和较丰富的成果基础。 

  三、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向所在单位提交《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家意向人选推荐表》和近三年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送至智库秘书处(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处),电子版同时发至智库秘书处邮箱。 

  2.智库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智库专家遴选委员会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名单,经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聘任。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23983416  23983428(传真) 

  邮箱:lnkjtfgc@163.com 

附件: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家意向人选推荐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