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锦高校、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锦科发〔2019〕55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评审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科技评价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我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锦州市科技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驻锦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备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征集自然科学领域、经济管理领域、科技管理领域和财务领域专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保密观念;
2.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院士年龄不受限制;能够独立参加相关科技评估、评审和咨询工作;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熟悉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前沿方向,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造诣;
4.熟悉相关科技、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5.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申请人填写《锦州市科技评审专家备案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或组织同意并推荐,加盖单位公章。
2.资料报送。签章后的《锦州市科技评审专家备案申请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发至市科技局邮箱(jh3880345@163.com)。
3.审核入库。根据填报信息,对专家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无误后,纳入锦州市科技评审专家库,作为市科技评审专家候选对象。
4.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填报要求
1.此次推荐专家库专家,是我市科技咨询论证、科技项目评审验收、科技奖励评审和科技人才评审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填报,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推荐,杜绝弄虚作假。
2.本次征集工作采取限额推荐形式,拟认定150名左右的市科技评审专家。其中,驻锦高校院所每个二级学院(单位),限额推荐2名专家;具备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每家限额推荐2名专家。
3.申请入库的专家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被记入个人科研信用档案。
4.入库专家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等造成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联系我局,以便对入库专家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
联系人:市科技局规划财务科李俊威
联系电话:3880345
附件:1. 锦州市科技评审专家备案表.docx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 03月01日